山西综改区应急特种作业报名网

欢迎您! 今天是:
综改区应急局特种作业培训
安全常在心 工作更放心
招生咨询电话
18636136007
上岗保障
咨询电话:
0351-2161812
不知道改如何选择?
提交资料,让咨询老师主动联系您!

上岗保障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第五款,把“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第(七)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属于违规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未能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是违反特种行业的有资质的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及复审期限具体有以下几点:

1、证书有效期为六年;

2、特种人员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须参加知识更新培训,成绩合格后,办理复审手续;

4、特种作业人员应于证书注明的复审期满3三个月前向复审机构提出复审申请,逾期证书自动作废。

复审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复审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在证书规定的复审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

4、复审须参加复审知识更新培训,并考试合格;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复审需递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Copyright © 2018-2022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晋ICP备17000660号-10】 网站地图
 
在线咨询
咨询老师
咨询电话
18636136007